濮阳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专业招生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日开始,12月5日截止,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应届生及其他在户籍地集中就读的学生,在报名期间以学校为单位逐班进行,集中办理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往届生、同等学力者等其它考生在县(区)招办或指定的报名站报名。
三、报名地点:各县(区)、市油田教育中心招办负责本辖区学生报名工作,设立若干报名站。市招办设立市直报名总站,负责市直考生报名工作,下设四个报名点:市一高、市二高、市外国语学校、市职业中专。市直社会考生到市职业中专报名、采集基本信息。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 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报名办法:
(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在户口所在县(区)报名;也可在以上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凭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中学学籍证明和上述证件在就读地报名。各考区接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不在会考考籍库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报名(这类考生类别为应届,毕业类别为其它)。
(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在户口所在县(区)报名;也可在以上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凭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学校所在县(区)报名。
(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在户口所在县(区)报名,不得异地报考。谁负责报名,谁负责登记、审查、签字,学校负责人和县(区) 招办主任要审验、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四)同等学力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经市招办审核的),在户口所在县(区)报名,不得异地报考。报名时先到县(区)招办或报名站领取《2009年濮阳市普通高招同等学力 资格审查表》,按规定填写表格内容,有关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进行报名。
(五)台湾省籍考生应提供省台办和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在濮阳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须持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能报考),在定居的县(区)招办报名。
各类考生报名时,都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有关情况,交验相关证件,缴纳报名考试费、信息采集费。考生必须对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或签字。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各县(区)可以通过配备身份证鉴别仪或请公安部门帮助认定的办法,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身份证真实有效。
六、特别提示:
(一)所有证件、证书、文件务必于12月5日以前提供原件,逾期不予认可。
(二)考生报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件。
(三)省教育厅省招办文件规定:高二学生报考的,取消该生今年的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取消下年的应届生资格;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年参加过高考的,取消该生今年的应届生资格;高校在校生报考的,通知其所在高校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冒名顶替报名的,同一考生重复报名的,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的,取消该生今年的考试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市招办普招科0393—8991788 市直社会考生报名点0393—8979010
濮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08年11月21日